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王昊源 时间:2021-09-15 点击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网信事业发展重大部署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保障水利网信事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利部

2016年12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中央关于网信事业发展重大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文件要求,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保障水利网信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以创新为动力,以需求为导向,以整合为手段,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强化水利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深化水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坚持公共服务与业务应用协同发展,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以水利信息化驱动水利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要强调规划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的引领作用,从水利信息化发展全局出发,协调不同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科学设置发展目标,合理设定建设任务,切实谋划重点工程,统筹安排,急用先建,协同推进,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网信组织协调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项目必要性、技术合理性以及系统安全性等方面把好关。

  2.坚持整合共享。要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加强各类水利信息化资源的整合共享,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信息互联互通,业务按需协同,促进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效能最大化,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3.坚持建管并重。要加强水利信息化项目的规范化过程管理与科学评估,明确各类信息基础设施及业务应用的合理生命周期,并在项目立项和不同项目之间建设目标、任务、内容、路线和方法相协调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信息系统的统一运行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建得成、用得好、可持续。

  4.坚持安全优先。各类水利信息化项目必须将确保系统及信息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建设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系统长期安全运行。要正确处理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将安全作为底线,当其他需求与安全需求冲突时,应优先满足安全需求。

  (三)工作目标

  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强化融合、深化共享,在全国范围内建成协同智能的水利业务应用体系、有序共享的水利信息资源体系、集约完善的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安全可控的水利网络安全体系及优化健全的水利信息化保障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应用协同和安全保障,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推动“数字水利”向“智慧水利”转变,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化前期工作统筹协调

  1.各单位要依据水利部印发的全国水利信息化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区水利工作实际,在协调本地区水利业务领域信息化目标任务基础上,做好本地区信息化专项规划的编制。

  2.各单位要按照《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顶层设计》的要求,对本地区的数据资源、业务应用、基础设施、安全体系和支撑保障条件进行梳理,全面规划水利信息化资源配置,抓紧完善本地区《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并遵循“整合已建、统筹在建、规范新建”的原则,协同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形成水利业务与水利信息化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

  3.各单位网信组织协调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水利信息化项目立项及实施过程中,要注重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促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确保各项目建设形成协调有力的信息化支撑能力。

  (二)加强信息化项目关键环节管理

  1.水利信息化项目的咨询、设计、开发、集成、安全服务、工程监理等工作要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法律法规有强制资质要求的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2.水利信息化项目采购的软硬件产品、技术和服务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要求,确保采购正版软件,优先选用国产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履行相关手续。积极推进国产密码在水利枢纽控制系统和重要水利信息系统中的应用。

  3.水利信息化项目要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以下简称等保)相关要求进行系统定级后报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并同步规划、设计安全防护建设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依据所定等保级别同步建设安全防护措施,三级及以上级别的还须在竣工(最终)验收前通过等保测评。

  4.水利信息化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要针对统一开发工具、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地图服务、统一数据交换、统一门户集成等方面进行符合性测试,确保《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顶层设计》提出的水利应用整合共享“五统一”要求落到实处。投资额较大的应用软件原则上还要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测机构的测试。

  5.水利信息化项目主体任务完成后要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试运行,并做好功能、性能指标及资源整合共享情况等相关记录,编制试运行报告。

  6.各单位要做好水利信息化项目竣工(最终)验收后的成果管理和数据资源汇交工作。项目成果要报网信组织协调部门登记备案,数据资源成果还要汇交相应技术支撑单位,并及时更新信息资源目录,为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三)加强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管理

  1.各单位要加强建成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运行维护单位要按照《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范》(SL715)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开展水利信息化项目建设成果的运行维护工作,根据需要设立运行维护岗位,落实专职运行维护技术人员,并积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运行维护任务。

  2.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的申请与使用。运行维护单位在做好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成果资产管理基础上,要参照《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测算年度运行维护经费,及时申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3.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信息系统备份管理。要根据信息系统应用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制订不同场景下数据级、应用级等备份策略,制定备份方案,明确备份的内容、方式和频次以及备份介质的存储等。要根据备份方案及时检查备份作业完成情况并开展应对处理。定期进行备份恢复演练,确保备份的有效性。

  (四)加强网络安全全方位管理

  1.各单位要遵循国家《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标准的规定,加强水利网络安全管理。

  2.各单位要强化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管控,软硬件设备上线前应进行漏洞扫描;应用软件上线前应查验软件安全性测试报告,面向互联网应用的软件和重要信息系统上线前还要查验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应用软件安全性测试报告;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上线前还要查验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源代码安全检测报告;定期对投入运行的信息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审计,对可疑行为进行分析处置;重要信息系统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等保测评。

  3.各单位要加强网络安全威胁感知与预警能力建设,开展网络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测、集中管理,强化水利重要门户网站及面向互联网服务的重要信息系统的在线安全监测,对发现的网络安全事件和威胁进行预警、通报。

  4.各单位要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恢复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网络安全事件。

  5.各单位要建立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全面的水利网络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网络安全专项检查。

  6.各单位要做好水利行业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并将通报机制延伸到下属单位。

  三、保障措施

  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高、任务重、责任大,必须强化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实现上下联动、创新驱动、重点带动、整体推动。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充分认识加快水利网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网信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网信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网信组织协调部门、业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网信工作,加强内部协调和外部协作,形成共同推动水利网信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2.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项目管理。要建立水利网信工作长效投入机制,优先安排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重点工程建设、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要加强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强化项目科学论证,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建设。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政策,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廉洁安全。

  3.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运行维护。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机制,明确运行维护管理部门,建立专业运行维护队伍。要将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外包、托管等多种运行维护方式,确保水利网信系统建得成、用得好、可持续。

  4.抓好人才培养,强化科技创新。要把水利网信人才选拔、培养、使用作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制定切实可行人才培训和激励机制,确保优秀网信人才招得到、留得住、用得好。要建立水利信息科技创新发展机制,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机构作用,推进水利信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前沿信息技术跟踪、引进以及水利信息科技研究与攻关,全面提升水利网信工作对水利改革发展支撑保障能力。

  5.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水利网信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采用日常监督、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现场督导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摸清情况,查找差距,褒扬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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